全季酒店已注册金季商标 小旅馆面临10万索赔困境。河北一家仅有10间客房、日均房费六七十元的小旅馆,因取名“金季”被全季酒店起诉索赔10万元。老板娘表示自己砸锅卖铁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涉事旅馆位于河北,共有10间客房,日均房价约60至70元。老板娘称营业执照合法取得,店名、装修和前台布置均与全季不同。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注册了“金季”商标,并同时申请了“季”“美季”“又庭”等系列商标。原告索赔10万元,但老板娘表示无力承担,并称未收到律师函,直接收到了起诉状。
从法律角度来看,“金季”与已注册的“金季”商标完全相同,且同属酒店住宿服务,已经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一旦法院认定侵权成立,继续使用该名称将面临停止使用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即使使用者并非故意蹭牌,只要客观上构成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使用,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虽然小旅馆规模小,与全季品牌差异明显,但由于“金季”与“全季”仅在首字上不同,且同为住宿服务,普通消费者容易产生误认或联想,这正是商标侵权判断的核心标准。
小旅馆的日均房费仅为六七十元,10万元的索赔额相当于其较长时间的营业收入,这对老板娘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她表示彻夜难眠,无法拿出这笔钱。参照同类案件,如“舒悦”酒店案,品牌方通常愿意温和协商,寻求双赢方案。小旅馆可以主动联系对方沟通,争取和解或分期赔付,以避免诉讼成本扩大。如果最终被认定侵权,最直接的方法是更换店名,停止使用争议标识,以消除侵权状态并降低赔偿数额。
经营者在确定店名前应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数据库检索,确认是否有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侵权风险。营业执照经审批并不意味着店名不侵犯他人商标权,工商登记与商标权保护是两套体系,登记在先不能对抗商标专用权。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评估侵权可能性与赔偿合理性,积极协商或应诉,切忌消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