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清晨,广东汕头一名男子在上东浦公园附近骑行时突感胸口剧痛。他停车查看,发现锁骨附近有明显撞击痕迹,而在自行车踏板上躺着一颗直径约8毫米的钢珠。行车记录仪显示,钢珠似乎是从河面方向飞来,在空中划出一道异常轨迹后击中了他。警方初步调查认为,这极可能是有人在河边用弹弓射击水面目标,钢珠击水后反弹所致。涉事人员事后已道歉,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起“空中飞弹”事件揭示了一个被长期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那些看似无害的弹弓与钢珠,一旦在城市开放空间中被随意使用,便可能演变为伤人的“隐形武器”。钢珠本身是工业常见材料,常用于轴承、弹药或玩具中。但当它被弹弓或气枪发射后,其物理特性会发生质变。普通弹弓发射的钢珠初速度可达每秒100米以上,动能普遍在20至100焦耳之间,足以击穿易拉罐、3毫米厚铝板,甚至汽车玻璃。专业配置下,动能可接近或超过100焦耳,冲击力堪比铁锤猛砸。医学数据显示,钢珠在50米内击中人体,足以造成皮肤穿透、骨裂甚至内脏损伤;若击中头部,死亡率超过60%;击中眼部,则可能导致永久失明。此前四川、无锡等地已有因弹弓误伤他人或损毁财物被追究刑责的案例。

钢珠确实能从水面反弹并伤人。物理学中的“跳弹”现象不仅存在于子弹射击,也适用于高密度、高速运动的小型金属体。当钢珠以小于11度的低角度击中水面时,由于水的表面张力和密度远高于空气,其行为更像撞上硬面,极易发生滑跳反弹。尽管反弹过程中会损失部分动能,但实验和工程研究均表明,光滑钢珠在理想角度下仍可保留足够动能,继续飞行数十米甚至更远。虽然目前尚无直接记录“水面跳弹致伤”的司法案例,但已有多个因弹弓钢珠误击车辆、窗户、行人而被立案调查的事件,间接证明其非直线路径下的伤害可能性。

这起事件暴露出一个更深层问题:在城市公园、河岸等开放空间,类似行为是否被有效禁止?事实上,我国法律早已划出红线。《枪支管理法》明确将气枪纳入管制范畴,而弹弓若用于射击且具备杀伤力,也可能被认定为“仿真枪”或“危险器具”。多地政府近年陆续出台通告,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弹弓、气枪从事娱乐或捕猎活动。例如,广州白云区在流溪河绿道、鸦湖公园等区域增设“禁止打鸟”警示牌,组织巡查队劝离携带弹弓者;呼和浩特、茂名等地也发布专项通告,严查非法使用气枪、仿真枪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携带此类器具进入公共场所,可处拘留或罚款;若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更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