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旨在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构建新的房地产发展模式。通知强调各地需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确保购房者“所见即所得”,以防范交付风险,保护购房人权益。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将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该许可证的项目则鼓励实行现房销售,并对现房销售实施备案管理。

优化存量项目的预售管理也是此次政策的重点之一。对于施行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将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预售条件及资金监管。此外,合理确定监管额度,优化预售资金使用,严格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也被提及。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随着预售门槛提高和预售资金监管趋严,预售与现售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在政策支持下企业更倾向于转向现售。同时,新增供地明确要求现房销售,这不仅降低了土地拍卖价格,还简化了报建审批流程。当前热点城市的土地多由国有企业或央企获取,这些企业也积极支持现售模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的核心在于健全市场体系、落实政策支持,以及保护购房者权益。涉及预售管理、现房销售及土地供应等多个环节,为购房消费提供了全面保障。特别是现房销售能够有效减少交易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透明度,更好地满足购房者需求。
他还提到,这一政策出台恰逢其时,回应了市场需求。今年以来,多地已在土地供应中增加了现房销售地块,市场对相关配套制度的需求日益迫切。通知明确了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稳妥推进改革,有利于发挥正面效应。
李宇嘉进一步分析认为,尽管短期内现房销售可能会导致房屋供应量下降,但这不会影响总体销售情况。由于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在售库存和待开发项目,减少新增供应反而有助于稳定房价并促进现有项目的去库存。此外,现房销售还能促使开发商更加关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适应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具体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