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建议修改无行为能力的定义 让部分行为生效!全国人大代表、民法专家孙宪忠建议,《民法典》还有不少需要修改的地方,包括对完全行为能力的定义。他认为,目前规定8岁以下的小孩为无行为能力人,但这些孩子通常已经上了两年学,甚至可能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如果所有行为都被视为无效,这并不合理。他提议可以调整无行为能力这个词的含义,让某些行为能够生效。
孙宪忠建议修改无行为能力的定义 让部分行为生效!全国人大代表、民法专家孙宪忠建议,《民法典》还有不少需要修改的地方,包括对完全行为能力的定义。他认为,目前规定8岁以下的小孩为无行为能力人,但这些孩子通常已经上了两年学,甚至可能已经是三年级的学生。如果所有行为都被视为无效,这并不合理。他提议可以调整无行为能力这个词的含义,让某些行为能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