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潘永嘉收到辽宁省营口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营口市公安局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此前报道显示,家住辽宁省大连市的潘永嘉称,三十年前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抓获。他声称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扣押。当时,潘永嘉的妻子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后,潘永嘉被取保候审。但潘永嘉表示,至今未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文书,也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委托律师提出赔偿申请。盖州市公安局于1月8日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潘永嘉的请求已超过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随后,潘永嘉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营口市公安局于4月28日作出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显示,1996年5月6日,盖州市公安局以潘永嘉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将其携带的2859.2克金项链、金坠予以扣押,并对其收容审查。同年5月17日,盖州市公安局解除对潘永嘉的收容审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收取保证金5万元整。本案至今诉讼程序尚未终结。
营口市公安局认为,盖州市公安局至今未作出刑事诉讼程序终结的法律文书,且本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情形。因此,营口市公安局决定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