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公安交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强化了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在一次专项行动中,濠江大队在广达大道附近路段设置执勤点。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时被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郑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最终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同一路段,朱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也被拦停检查。经检测,朱某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鉴定,朱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及罚款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处罚;再次酒驾者则会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一千元至两千元,同时吊销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而言,处罚更为严厉,包括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等措施。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速度,导致判断力下降,无法准确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此外,还会延长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影响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的能力。
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公众,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后驾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查处行动,确保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