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遇害案凶手精神鉴定再成焦点 程序瑕疵引争议。成都27岁女子被害案将于6月16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受害人代理律师闻红艳梳理了案件的三大关键争议,指出被告人提出的精神疾病免责、正当防卫、自首三项主张均不成立。
一审采信的精神鉴定存在严重程序瑕疵。该案共有四名鉴定人,但仅有两人到场完成精神检查,其余两人未面见凶手,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因此,这份鉴定意见不应作为有效证据。目前受害人家属已提交重新鉴定申请,相关问题将在庭前会议报告中公示。
受害人家属还搜集到了新的物证,可能证实凶手属于入室行凶。这一情节的人身危险性更高,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可能直接影响最终量刑。
针对凶手辩解的正当防卫和自首两项主张,闻红艳表示均不成立。正当防卫成立的前提是遭遇不法侵害,而本案中凶手主动持刀伤人,不存在防卫基础。案发后凶手拒不认罪,毫无悔意,从未向被害人家属致歉,自首更是无从谈起。
2024年6月,27岁的受害人在自家门前遭同小区35岁女子梁某某持刀杀害。2025年12月,成都中院一审判处梁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随后,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申请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