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狱来的妈妈》电影引发争议。该电影定档于今年5月30日,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2025年9月,该片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首映,赵箫泓获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电影编剧秦晓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赵箫泓在监狱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这部号称“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还未正式公映便已引爆舆论,根源在于其打着“真实改编”的名号,但是否剧情真的尊重了司法判决,引发争议。

据公开的法院裁定书显示,当事人赵某某实因琐事争执后持刀刺死丈夫,法院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无长期家暴记录与报警、验伤凭证。影片所宣扬的“家暴反杀”依据从何而来?如果作品是完全虚构,那无可厚非;但宣传作品是真实事件改编,生命力就在于“真实”二字。片方在宣发时刻意渲染戏剧冲突、模糊法律定论,是否漠视了司法权威、欺骗了公众情感?
更令人震惊的是,女主角在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其作为司法程序认定的重罪犯不仅出演了商业电影,其犯罪经历还成为影片的宣发重点。此前,曾有刑满释放人员试图以“前科犯”身份起号博取流量,引发广泛质疑,之后也被平台全面叫停。社会普遍认同的是,刑满释放人员可以改过自新,应当融入社会,但无论如何不能拿犯罪经历去博取眼球,把“前科”当成打造人设的资本。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该片女主角在服刑期间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营利性发行,已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