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的一家“渝见小面”餐饮店遭到知名餐饮品牌“遇见小面”的起诉,事由为商标侵权,引发舆论热议。最新进展是,品牌方已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这个事件揭示了相关行业一个普遍存在的隐秘产业链:一些品牌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后者进行扫荡式取证、批量式起诉,最后与品牌方按比例分账。在这种合作模式下,品牌方无需投入人力精力,维权成本为零甚至倒赚;律所则稳收代理费。
很多时候,这条产业链的本质是专挑弱者下手。相较于甄别恶意仿冒、牟取暴利的山寨商家,遍布街头巷尾的个体户小店成为完美的“猎物”。这类店主普遍法律认知匮乏,不懂商标界定细则;门店利润微薄,经不起漫长诉讼消耗。面对一纸传票,很多经营者为减少损失,被迫掏钱和解。
本案例中的毛女士是重庆人,顺理成章开了一家“渝见小面”的小店,结果被索赔7000元到8000元,只能哭诉“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索赔者无视地域经营差异,不问是否存在客源分流,一刀切式起诉,狮子大开口,让维权变成一场零风险、高回报的法律围猎。
类似的“流水线维权”反复上演。2021年,“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数百家小吃店,要求赔偿3万元到5万元;同年,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也以类似方式向几十家商户主张收加盟费,否则索赔3万元到5万元;2022年,四川多家餐饮店因使用“青花椒”字样被上海一家拥有该商标的公司告上法庭;2025年,成都一家“四姐手撕兔”卤菜店被江苏扬州一家拥有“四姐”商标的餐饮公司起诉并索赔50万元。最终,前两起案件被有关部门叫停,后两起案件法院均判原告败诉,“青花椒案”还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