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时代结束了吗 新规终结避税神话。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一项公告,结束了离岸信托的避税神话。从现在起,将股权、房产等资产打包进开曼或BVI信托的富豪们,在每个环节都需按20%的税率交税。对于2025年及以前年度未缴的税款,只有90天的时间窗口进行补缴,逾期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过去十年,越来越多的有钱人通过设立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的离岸信托转移资产,利用这些地方的低税负和保密性来逃避国内税收。普通民众每月工资条上的个税扣得清清楚楚,而高净值人群却可以通过复杂的架构规避本应在国内缴纳的税款。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负责人指出,部分个人利用离岸信托转移资产、隐匿财富及逃税。由于之前缺乏具体规则和信息不对称,实际征管一直未能落地。
新规将离岸信托的整个生命周期纳入了征税范围。在设立环节,个人将公司股权、股票、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视为“财产转让”,需按市场价值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征收20%个税。存续期间,无论收益是否分配给个人,每年都要申报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终止时,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税。
此外,新规还加强了反避税措施。代持穿透规定,即使通过他人代持,实际出资人仍需纳税;境外实体穿透则意味着多层嵌套的收益也视同个人所得。视同分配穿透确保即使通过担保、借款等方式使用信托财产,也需要纳税。身份转换穿透针对取得外国国籍但仍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的个人,仍可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控制认定穿透则明确了对境外实体的实际控制权。
对于已经设立的离岸信托,新规提供了90天的缓冲期,允许在2023年1月至2025年底期间产生的应缴未缴税款以及收益分配环节未缴税的收益进行补缴,不加收滞纳金。但逾期未缴纳的,将依法处理,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