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对养犬行为划出更明确的红线,遛狗不拴绳、致使动物伤害他人,情节较重者最高可处十日拘留。然而,走访省内多个社区发现,很多养犬人对此并不清楚。

在济南市历山东路一处公共广场,一名养犬人与遛弯市民发生争执,声称自己的狗不会咬人。尽管多数犬主人能够拴绳遛狗,仍有个别大型犬在人群中自由穿行,存在安全隐患。类似纠纷时有发生,今年10月份,烟台市某小区一对母女被一条边牧犬扑倒在地,幸亏邻居及时出手,才未导致严重后果。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在青岛市李沧区,市民杜女士反映,她所在的小区虽然张贴了多张文明养犬倡议书,但仍有不少业主不拴绳遛狗。

走访济南、青岛、聊城等多个社区,随机采访多位遛狗市民发现,不少人并不清楚“新法”的具体规定。面对居民养犬问题,小区物业公司普遍面临管理无实权、劝导效果有限等困境。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不能处罚。聊城市高唐县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位派出所民警坦言,在实际执法中,很少会进行实质性处罚,执法的柔性惯性削弱了规则的震慑力。某社区民警表示,以前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大都需要与养犬人沟通,并将犬只送至收留点,但一些养犬人并不配合。有了新法,对遛狗不拴绳等行为更有威慑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