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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应母亲带娃索要带孙费 家庭责任与亲情纠葛

   2026-04-18 01:52:54 光明网56之窗百科网11
核心提示:家中的长辈帮助年轻父母带娃是许多中国家庭的常态,但祖辈的付出是否应该向子女主张抚养费?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年近七旬的徐阿姨将亲生儿子梁先生告上法庭,索要15年来的“带孙费”共计36万余元

家中的长辈帮助年轻父母带娃是许多中国家庭的常态,但祖辈的付出是否应该向子女主张抚养费?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佘山法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年近七旬的徐阿姨将亲生儿子梁先生告上法庭,索要15年来的“带孙费”共计36万余元。

徐阿姨在诉状中称,儿子梁先生从未尽过父亲的抚养义务,自孙女小梁出生以来,都是她在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必要开支。据了解,徐阿姨早年与丈夫离婚,梁先生从小和母亲共同生活。即便后来梁先生结婚,他也是带着妻子和徐阿姨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直到2010年,梁先生的女儿小梁出生。

徐阿姨表示,儿子梁先生自小梁出生后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孩子的各项开支几乎都是她承担。到了2014年,梁先生和妻子离婚后,更是撒手不管。然而,梁先生一方则有不同的说法。梁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刚出生时,徐阿姨和梁先生及其前妻都居住在一起,虽然徐阿姨对孩子的抚养有一定协助,但主要还是由梁先生和前妻负责。离婚后,女儿归梁先生抚养,前妻一次性支付了15万元抚养费,梁先生随后将这笔钱转给了母亲。

梁先生称,自己每月收入只有三四千元,已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到了抚养义务。2019年7月,梁先生决定再婚,但这个决定激怒了母亲。迫于无奈,梁先生只好带着再婚妻子搬出去住,而孙女小梁则留在奶奶身边。梁先生表示,他也曾打算带着女儿一起搬出来居住,但由于女儿就读的小学就在徐阿姨家附近,且考虑到再婚妻子和孩子之间需要磨合,最终决定让女儿留在奶奶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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