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和好友掰手腕被起诉 自甘风险规则适用_热点百科_资讯_56之窗百科网

酒后和好友掰手腕被起诉 自甘风险规则适用

   2026-04-24 16:56:27 闽南网56之窗百科网12
核心提示:一场酒后的掰手腕较量导致了手臂骨折,引发了赔偿争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2024年8月的一天,冯某与程某等人在KTV聚会。两人平时都坚持健身,此前多次在聚会中进行掰手腕活动

一场酒后的掰手腕较量导致了手臂骨折,引发了赔偿争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2024年8月的一天,冯某与程某等人在KTV聚会。两人平时都坚持健身,此前多次在聚会中进行掰手腕活动。当晚饮酒后,双方决定在KTV房间内的桌子上进行掰手腕比赛。比赛中,冯某突感不适,被程某及其他在场人员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冯某右肱骨骨折、右前臂桡神经损伤,接受手术治疗后住院6天,出院医嘱建议全休3个月。医疗费用累计达3.9万余元,其中程某实际垫付2700余元。冯某住院期间,程某的弟弟到医院陪护。

因双方就剩余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冯某将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程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庭审中,冯某主张程某在掰手腕时存在身体腾空、臀部及手肘离桌等不规范动作,并提供了其兄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承认自己并未在场,证言系转述冯某女友的表述。冯某女友也未在现场目击。程某对这些主张及证言均不予认可,辩称自己未实施超出正常竞技范围的动作。

法院审理认为,掰手腕活动具有竞技对抗性,存在肌肉拉伤、骨折等潜在人身风险,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程某和冯某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前多次参与掰手腕活动,对该活动的潜在风险应有明确认知。本次活动是双方饮酒后基于共同娱乐意愿自愿参与,不存在强迫或胁迫情形。关于程某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冯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佐证。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程某在活动中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主观故意或明显偏离合理竞技行为的重大过失。因此,本案符合自甘风险规则适用条件,冯某主张程某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

掰手腕作为力量对抗性活动,在竞技过程中可能造成手臂损伤,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适用“自甘风险”规则需满足四个条件:活动具有固有风险、参与者自愿参加、损害因活动中的行为导致、其他参加者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本案中,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相关风险有清晰认知,此次系自愿参与。冯某主张程某存在违规动作,但仅有亲属传来的间接证言,无有效证据证明程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程某在事发后积极协助送医,已尽到救助义务。因此,本案符合“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程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