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30年前被警方扣押2859克黄金申请退赔遭拒”一事引发关注。4月30日,潘永嘉的亲属透露,营口市公安局已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此前报道显示,辽宁大连76岁的潘永嘉称,1996年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抓获,其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扣押。当年,潘永嘉的妻子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后,潘永嘉被取保候审。潘永嘉表示,至今未收到任何案件终结文书,也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

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委托律师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赔偿申请,请求返还违法扣押的黄金2859.2克或按当前市价折价赔偿,并要求返还违法收取的保证金5万元及利息。1月8日,盖州市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潘永嘉的请求已超过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潘永嘉不服,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4月30日,潘永嘉收到了营口市公安局于4月28日作出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营口市公安局查明:1996年5月6日,盖州市公安局以潘永嘉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将其携带的2859.2克黄金予以扣押,并对其收容审查。同年5月17日,盖州市公安局解除对潘永嘉的收容审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收取保证金5万元整。依据相关证据,本案至今诉讼程序尚未终结。
营口市公安局认为,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至今未作出刑事诉讼程序终结的法律文书,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情形。最终,营口市公安局决定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