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已经70岁的杨某在得知张某(化姓)患有脑梗后,为帮张某治疗,让张某自行准备具有毒性的俗称“弩箭药”的植物根部,后由杨某亲自操作将“弩箭药”和鸡混煮给张某喝下,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后,杨某又为其注射了一针“阿托品”,并拨打120电话求助,但是张某仍旧在当晚死亡。而实际上杨某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
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一审法院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一审判决书显示,检察机关指控称,2025年9月,被告人杨某获知被害人张某患有脑梗疾病,后杨某为帮助张某治疗脑梗,让张某自行准备具有毒性的俗称“弩箭药”的植物根部。同年10月上旬的一天,杨某在张某家确认张某准备好的药物是“弩箭药”后,让张某之后到自己家中煮食治病。
同年10月15日上午,张某带着“弩箭药”到达杨某家,由杨某亲自操作将“弩箭药”和鸡混煮,在混煮三四个小时之后,杨某先舀了碗混合汤让张某喝下,接着再继续煮约半个小时,又让张某喝下,之后因张某身感不适,杨某便安排其到床上休息,在不见好转的情形下,杨某为张某注射一针“阿托品”,并安排报120急救。当日22时许,张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张某的死亡原因为乌头碱(滇乌头碱、草乌甲素)中毒死亡,分别在杨某家厨房火炉旁锅内提取的鸡汤及药渣,以及从草药原物中均检出滇乌头碱、草乌甲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