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骆某某在G65包茂高速高田收费站因不够钱支付通行费引起了收费员的警觉。收费员发现驾驶位上的人是一名矮小的男孩,询问其年龄时,骆某某谎称自己是成年人,只是身材矮小。收费员感到异常,立即通知了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三大队执勤民辅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将骆某某与涉事车辆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核查。经核实,骆某某年仅12岁,无证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询问,骆某某不断撒谎,先是说开车去奶奶家,又说车辆是舅妈的,自己趁其不注意偷拿了钥匙,还说自己是第一次开车,边开边学会的。

随后,民警联系到骆某某的父亲和车辆所有人,了解到事情真相。父亲平时对儿子疏于管理,没想到儿子会开车且偷偷开;而车辆所有人是骆某某的邻居,直到民警联系他才知道自己的车被开走了。骆某某这才告诉民警,他和朋友因寻求刺激自行学会了开车,平时会偷偷开。

当天凌晨4时许,骆某某趁邻居不备拿走车辆钥匙,擅自驾驶邻居的小型轿车出行,并从桂林象山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车辆一路途经永福、鹿寨、荔浦等多地,连续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6小时,最终因在高田收费站不够支付通行费被发现。整个过程惊险万分,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查获当日下午,大队通知骆某某的监护人及车辆所有人到队配合调查处理。同时,民警对骆某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